保靖县溪洲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综合楼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委托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保靖县溪洲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综合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现将《保靖县溪洲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综合楼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保靖县溪洲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综合楼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拟建项目地块位于保靖县阳朝乡溪洲村二组,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727675°,北纬28.655438°。
二、初步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较大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公共咨询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咨询等方式对该地块初步调查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理单位: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731-85137900
通讯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小区5栋12层1205号
邮箱地址: hpzxtzg@163.com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